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春季申请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1 浏览次数: 10

关于2017年春季申请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相关资助管理工作规定,为做好2017年春季我院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申请及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发放标准及比例

1、 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学年2000元(按学期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其中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 免学费标准: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二、 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

1、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

2、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3、 学生本人若无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家庭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

4、 非特困区农村新生所有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都必需具有低保证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

 

三、 免学费申请材料:

1、 免学费申请表一份。

2、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3、 学生本人若无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家庭户口本首页及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 城市户籍学生需要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

5、 请各班同学于4月17日前把所有的资料交到班主任处,过时不候,后果自负。

 

 

合肥工业大学技师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

                      2017.4.11